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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日期:2024-11-28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制,根据2021年重庆市城市管理出台的最新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1、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负责;
2、防护绿地由防护主体的建设管理业主负责,无建设管理业主的由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单位负责;
3、附属绿地由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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