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县域医共体”?
答:“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由县级医院牵头,整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一个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医疗服务共同体。
问:为什么要建设“县域医共体”?
答:建设“县域医共体”是中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保障群众就近就医,并助力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
问:我县“县域医共体”组建模式是怎样?
答:实行“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模式。全县组建1个县域医共体,划分为2个健康管理片区,其中县人民医院牵头负责1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中医院牵头负责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
问: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问: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保障有哪些?
答:在完善投入保障政策方面,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落实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方面,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区县域医共体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在优化薪酬绩效管理方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统筹平衡县、乡镇(街道)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在抓好《实施方案》落实方面,强化统筹协调、监测评价、宣传引导等工作。
政策咨询渠道: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23—5768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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