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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巫山县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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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如何运行?

答:应急状态下,县指挥部根据城镇天然气事故现场处置需要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城镇天然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担任或指定。发生一般和较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现场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在市级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配合市级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秩序维护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工作组。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二)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应急响应?

答: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县天然气管理部门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任现场指挥长,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城镇天然气企业及管道权属单位救援队伍等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请求支援并接受统一领导、指挥。市委、市政府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后,县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我县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待市级现场指挥机构进驻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市级现场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初判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一般城镇天然气事故,由县天然气管理部门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三)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先期处置?

答:事故发生后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抢救遇险人员,视情况采取切断气源、疏散并设立警戒区、控制火源、检测探测、放空泄压、封锁危险场所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调动应急队伍,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实施现场事故救援。

解读机构: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23-5768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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