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入学。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坚持就近免试。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坚持规范公平。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管理。
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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