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33R/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骡坪府发〔2025〕19号
[ 标  题 ]
骡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有 效 性 ]

骡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方案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字号:


骡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度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打击方案

的通知

打击违法野外用火,是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对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的发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按照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骡坪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逐步实现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规范化、防火建设专业化、扑救指挥科学化、全力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完善防控体系,提高防控能力,有效提高我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三是通过严厉打击,逐步规范林区群众的用火行为,彻底根除随意野外用火的陋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安全用火、科学用火意识;四是实现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目标。

三、打击重点

(一)违规农事用火

在防火期内,未经审批或审批后未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在防火区内开展农事用火,违规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二)违规祭祀用火

在林缘、林内焚香、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违规生产性用火

1.未按操作规程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点烧阻隔带等林业生产行为;

2.未履行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在林区开展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建设施工行为;

3.未按规定程序在林区开展电力、电信、煤气等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四)违规非生产性用火

1.在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等行为;

2.在林区内燃放花炮、放孔明灯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违规用火行为。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杨  璀     党委书记       

朱从璠     镇    长

副组长:史学泳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罗名德     副镇长   

  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工作人员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加派专人、专车深入各个村落,反复宣传违法野外用火的危害,反复播放《巫山县森林防灭火命令》,利用“村村响”,天天广播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特别是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每村的护林员要巡回进行防火宣传;小学要上好防火教育课;重点林区要张贴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林区农户家家都要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等,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严格按照市县防灭火指挥部打击违法野外用火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以各村护林员为主,村两委干部组成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宣传队,逐村、逐场、逐段、逐地块、逐山头,打现行、抓典型,真正做到见灰就查、吸烟就罚,坚决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惩处,抓到野外用火行为人,必须写悔过书和保证书,彻底把违法野外用火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骡坪镇人民政府

                                202591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