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49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巫峡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巫峡府发〔2022〕15号
[ 标  题 ]
巫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 有 效 性 ]

巫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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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峡府发〔202215


巫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县城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工作,现将《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峡镇人民政府

2022318

  

(此件公开发布)


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方案


为切实做好龙江新区征地拆迁统建还房分配工作,确保房屋分配安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龙江新区征地拆迁还房的相关政策,现制定本安置房分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领导,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江新区龙盛家园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置房分配方案审查,组织协调。

组 长:田远海 巫峡镇党委书记

卢登奎 巫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国大 巫峡镇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訚家兴 巫峡镇三级调研员

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一)安置房分配组

负责分配方案的起草、户型统计公布、组织召开统建还房安置拆迁户群众会、资金测算、数据整理、公证单位的联系等工作。

组 长:訚家兴

成 员:张洪翠、贺迎春、李云峰、杨已环、吴忠杰

(二)财务组

负责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各项资金结算、统建房移交工作。

组 长:代兴尧

成 员:刘学勇、曹春、胡黎明、向勇

(三)安置房设施配套组

负责安置房水、电以及其他配套事项,确保住户尽早入住。

组 长:陈刚

成 员:杨永敏

(四)安全保障组

负责统建住房分房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组 长:史学东

成 员:派出所、安监办相关工作人员。

(五)律师见证组

负责分房全过程的司法见证工作。

组 长:卢国大

成 员:周海霞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疫情防控组

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组 长:代兴尧

成 员:社事办和卫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基本情况

龙江新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签订了统建住房协议共31户,拆迁合法住房面积4830.6㎡,实际需要还房面积6311.365㎡。

(一)房源位于县城新区江东组团龙盛家园安置房,4幢楼4——10层房屋70(其中:113.6㎡户型28套,建筑面积3180.8㎡;107.72㎡户型28套,建筑面积3016.16㎡;82.08㎡户型14套,建筑面积1149.12㎡。)每层10套面积共1049.44㎡,分别有113.64套、107.724套、82.0823个户型。

(二)安置房为清水房屋。

三、分配对象及原则

1. 因龙江新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拆迁户(七星村456社)31户为统建住房安置方式,并与政府签订了统建住房安置协议的户为本次分配对象。

2. 按照拆迁住房安置协议面积、户型的档次,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还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面积。

3. 不分(拆)户,不过户原则。以现有安置合同上载明的户主为户主,不分(拆)户,不过户,安置房面积不可转让或赠与。

4. 选房顺序以拆迁户与政府签订统建住房安置协议时间顺序为准。

5. 安置户选房因房源、户型设计等限制,每个签订了住房安置协议的选房人必须根据自己的还房面积在政府规定的必选户型中选取房号(必选户型见附件1)。

四、分配流程及结算标准

(一)分配流程


215 日—315日制定房屋分配方案召开群众会并公示


集中选房

322


结算交房

324日—31






(二)结算标准

1. 统建住房安置结构价差找补按巫山府办〔202248号文件标准补偿。原拆迁砖混结构的砖墙(条石)预制盖不补结构差价;砖墙(条石)瓦盖按20/㎡补足结构差价;砖木结构中的砖墙(木板)穿逗瓦盖按80/㎡补足结构差价;砖墙(片石)瓦盖按140/㎡补足结构差价;砖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按170/㎡补足结构差价。土墙结构(穿逗、土墙瓦盖)按200/㎡补足结构差价;土墙(石棉瓦、玻纤瓦盖)按230/㎡补足结构差价。

2. 因户型设计限制,实际还房面积在合同还房面积正负5㎡内的按1580/㎡结算;安置房超过还房面积5㎡的参照同区域商品房价格4050/㎡结算。安置房未达到拆迁优购房面积的5㎡以内的按1580/㎡补给拆迁户,5㎡以外的参照同区域商品房价格4050/㎡结算。本次还房结算后,临时过渡房租费和生活补助费发至2022930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是本安置房分配方案由龙江新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是本方案所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三是各参与单位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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