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示公告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高风险区域的通告

日期:2022-12-09

字号:
分享:
打印: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高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巫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2月9日12时起,解除2个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2个)

(一)高唐街道(1个)

广东东路528号名流小区1号楼2单元

(二)龙门街道(1个)

中昂新天地3期2号楼、5期4号楼、营销中心

二、措施要求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坚持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

解除后,巫山县全域已无高风险区,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未尽事宜,以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