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巫山府发〔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3〕37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发〔2015〕11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的通知》(巫山府发〔2017〕5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集中管护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7〕86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9〕37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立体绿化住宅试点工作细则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3〕47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