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遇到哪些事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02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涉及侵害军人名誉纠纷的;(二)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三)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四)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五)涉及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六)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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