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099/2022-0001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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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划、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 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2019年我乡年未在职在编人数共40人。包括行政机关人员21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及事业单位人员18人,设立了一个行政机构,五个事业机构,共六个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是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收支等财务情况稳定。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直属机构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撤销财政所,新增财政办公室。新增事业机构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二是无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056.97万元,支出总计 3,056.97 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家增加 700.41 万元、增长 29.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其中县级深度贫困乡镇资金222.34万,产业发展培训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壮大村 集体项目建设资金50万等。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85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55万元,增长33.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财政供给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5.1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1.84万元。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65万元,增长35.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财政供给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其中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安置点建设)资金 183万,退耕还林种苗费60万,县级深度贫困乡镇建设资金222万。其中:基本支出727.92万元,占23.81%;项目支出 2,329.05 万元,占76.19%;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2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上缴国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按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6.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0.41万元,增长29.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安排扶贫、交通、水利等项目,其中县级深度贫困乡镇资金222.34万,产业发展培训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壮大村集体项目建设资金50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86万元,增长53.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0.57万元,增长177.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730.5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84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99万元,增长57.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财政供给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如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安置点建设)资金183万,退耕还林种苗费60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2.41万元,增长198.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及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5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上缴国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比较情况。本部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69万元,占3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26万元,增长114.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执法大队,财政人员增加,乡村振兴,发展产业。

(2)公共安全支出3.5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重视安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做到有计划地支出。

(3)教育支出1.44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重视教育发展,学生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83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万元,增长24.90%,主要原因是我乡积极开展文物巡查等文化事业活动。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43万元,占1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03万元,增长123.1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年中追加安排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临时救助等。

(6)卫生健康支出35.04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 万元,增长20.50%,主要是人员增加医保支出增多。

(7)节能环保支出88.37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1万元,增长1,134.22%,主要原因是我乡规范乡村垃圾治理,新增环保车2辆。

(8)城乡社区支出83.66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6万元,增长318.3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道路养护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1,284.46万元,占4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043.6万元,增长433.39%,主要原因是发展村集体产业,村干部工资提高等。

(10)交通运输支出6.00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住房保障支出34.31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1 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供织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公积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0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5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6万元,下降41.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31.31万元,下降60.3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本年支出1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33万元,下降62.4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31.45%,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3.57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未新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下村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37.88%,主要原因是我乡减少安监车一辆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 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 6.33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部门到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25.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支出,食堂改革。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万元,下降34.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规范接待支出并进行了食堂改革。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5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通讯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8万元,下降 38.50%,主要原因是我乡勤俭节约,开源节流。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村干部集体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制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非必要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勒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0.9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脆李柑橘种苗、路灯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乡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指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应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器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租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种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园(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合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技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85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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