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099/2022-000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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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是巫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平河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职能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我乡年末在职在编人数共44人。包括行政机关人员24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及事业单位人员19人,设立了一个行政机构,五个事业机构,共六个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收支等财务情况稳定。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直属机构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包括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92.44万元,支出总计2,19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4.5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4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24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6.8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45.5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4.5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066.78万元,占48.7%;项目支出1,125.66万元,占51.3%。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2.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4.5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5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7.64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新修平河乡起阳村产业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新修樟坪村1社、2社、4社、5社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烟台市(龙口市)扶贫协作巫山县山东省市县级援助资金69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86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3.20万 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新修平河乡起阳村产业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新修樟坪村1社、2社、4社、5社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烟台市(龙口市)扶贫协作巫山县山东省市县级援助资金69万等。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48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9万 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后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8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司法局调剂人民调解员补贴到平河乡1.8万元

(3)教育支出1.3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乡学生较上年有所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55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万 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调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7万。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91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28万 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追加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0万,残疾人补助等。

(6)卫生健康支出52.10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7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追加平河乡一线社区工作者补助 12.36万。

(7)节能环保支出72.09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6万元,增长911.1%,主要原因是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补助25万,退耕造林种苗造林费20万。

(8)城乡社区支出48.8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8万,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下达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专项补助资金。

(9)农林水支出751.55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09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新修平河乡起阳村产业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新修樟坪村1社、2社、4社、5社道路3.5公里项目款46万等。

(10)住房保障支出45.6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58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58万 ,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27万 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万、津贴补贴161万、社会保障费107万等。公用经费11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9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1万,电费8万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建设进入收尾工作,项目资金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杜绝各种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 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杜绝各种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主要用于下村用油,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接待费5.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级部门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支出,食堂改革。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支出,食堂改革。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51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2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3万,电费8万,邮电费8万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单位减少会议开展。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我单位减少外出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1125.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文化宣传专项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

执行率得(分)

30.4

30.4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举办文化活动1次    2.文物巡查2次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1. 举办文化活动1次    2.文物巡查2次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举办文化活动

1


1

100%

15

15

参与活动人数  

400


400

100%

15

15

文化活动场建设

1


1

100%

15

15

文物巡查次数

2


2

100%

15

15

义务教育宣传

1


100%

15

1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梅;联系电话:15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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