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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767/2026-00009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三溪府发〔2026〕6号
[ 标  题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2026年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3-11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有 效 性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2026年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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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科室、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防火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全乡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依据《巫山县林业局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林发〔2026〕1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三溪乡2026年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溪乡2026年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巫山县林业局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巫山林发〔2026〕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严防、早知、快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开展查处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查处重点

(一)违规农事用火

在防火期内,未经审批或审批后未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在防火区内开展农事用火,违规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二)违规祭祀用火

在林缘、林内焚香、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违规生产性用火

1.未按操作规程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点烧阻隔带等林业生产行为;

2.未履行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在林区开展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建设施工行为;

3.未按规定程序在林区开展电力、电信、煤气等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四)违规非生产性用火

1.在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等行为;

2.在林区内燃放花炮、放孔明灯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违规用火行为。

三、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6年2月10日前)。结合本乡实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门队伍,细化行动步骤,建立定期调度、督办交办、警示约谈、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重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查处整治(2026年2月11日至10月10日)。各村(社区)在清明和夏防前,分别对林区重点区域联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隐患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动态管理。紧盯清明、五一、国庆、春耕、秋收和连晴高温等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联合宣传、检查,严格管控火源。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制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严防发生涉林火情火灾。

(三)巩固提高(长期坚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当前严峻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下,开展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靶向治理,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要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及拒不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拒不消除火灾隐患等查处力度。乡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涉及野外违规用火的行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派出所。派出所发挥破火案、保治安、协同防职能作用,积极协同乡执法大队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涉火犯罪。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组织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及法律法规,做到“林区有标语、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报道、入林有短信、课堂有教育”。畅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渠道,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提升公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四)严肃纪律规矩。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坚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违法行为人员责任,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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