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3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三溪府发〔2023〕72号
[ 标  题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三溪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有 效 性 ]

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三溪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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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三溪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三溪府发〔2023〕72号


各村、社区,乡属有关单位: 

《三溪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三溪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树立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理念,科学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乡村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村域内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乡18个村和三河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设置25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快建成全乡生活垃圾分类运转处理系统, 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体系,使垃圾分类村达到—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干垃圾(不易腐烂的)和湿垃圾(易腐烂的)以及从中剥离出来的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主要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垃圾。

1.干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湿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修剪枝叶、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有害垃圾:废电池、农药沾染物、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如腻子粉涂料、油漆)等。

4.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中,需单独处理。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

1.推行家庭源头分类和 二次再分类。每户以干湿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湿垃圾(易腐烂的)和干垃圾(不易腐烂的)、有害垃圾3类,每天投放到聚集点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保洁员(分拣员)定时登门收集。村保洁员在每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干垃圾”再分为“可回收的”“不可回收”两类,利用收集车将“干垃圾”、“湿垃圾”集中收集到行政村垃圾分类收集点。

2.对于湿垃圾(易腐烂的),有条件、有价值还土还田的,由各村保洁员,通过群众会、微信群等方式指导群众还土还田,提升土地涵养力。对于不能还土还田的,则统一集中放置在分类垃圾桶内,由村保洁员集中收到村分类垃圾收集点。

3.由乡或村与可再生资源回收主体签订协议,定时上门回收,建立参与垃圾分类村民的激励机制,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

4.对于有害垃圾,由群众累积在分类垃圾桶内,垃圾清运公司或个人按时转运至行政村垃圾分类集中点,严禁随意倾倒有害垃圾。

5.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行政村应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对于大量建筑垃圾,指导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自行将沙土、碎石清运至村集中堆放点,用于后续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乡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运转设施配备

1.每50户以上居民聚集点配置3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红色)的垃圾桶(箱),分别标注干垃圾(不易腐烂的)和湿垃圾(易腐烂的)、有害垃圾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四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1个4吨的铁制垃圾箱,用于各村、各个居民聚集点、各类垃圾的收运。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行政村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消杀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

4.全乡集中收运车。对于全乡18个行政村和三河社区集中分类的垃圾,由乡垃圾清运车统一分类收运,不可回收的干垃圾、湿垃圾(餐厨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统一转运指定的场所集体分类处理。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1.按照行政村中自然村(社)的分布,为每个自然村(社)配至少1名公益性保洁员(指导分拣员),常住人口超1000名的自然村(社)配备多名公益性保洁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工作经费,对于优秀保洁员给予适当奖励。

2.明确保洁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增强保洁员垃圾分类的专业性,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

3.各行政村保洁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 “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一岗多责”。 保洁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村民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1.为促进我乡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各村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2.对村的考核由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各村分类垃圾收运体系台账,每季度开展考核。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应当对各村垃圾收运体系台账定期开展检查,日常工作经费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3.各村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4.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对随意倾倒垃圾,产生较大环境危害后果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环保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杨波,党委副书记、乡长魏祖云任组长,环保分管领导杨邦辉任副组长,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各村支部书记为属地责任人。

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各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的推进和运行绩效管理。同时可结合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文化站和各村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要对各村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将考核结果与各村运转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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