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溪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溪府发〔2023〕71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巫山安委〔2023〕7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三溪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溪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统一领导部署,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各村居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全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每月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大问题。2023年5月23日前,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办法。
牵头领导:杨 波 魏祖云 协管领导:杨晓东
牵头科室:应急办 配合科室:建管办、经发办、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各科室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工作例会、座谈会等方式及LED、标语、微信、QQ群等平台,及时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知晓“专项行动”的主要背景、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及时在官方网站、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重要媒体上加强宣传报道。充分结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等知识。
牵头领导:涂霁芳 协管领导:杨晓东
牵头科室: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科室: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科室、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深入贯彻国务院、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贯彻“专项行动”,促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我乡平安稳定大局,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乡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仓库堆放是否规范;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生产经营产品是否属于超标违禁产品;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牵头领导:杨晓东
责任科室:应急办、派出所
2.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杨晓东
责任科室:应急办、派出所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车载人、摩托车超载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情况;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强化村级道路管护;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黑校车”)。
牵头领导:杨晓东 郭茂
责任科室:应急办、交管办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杨邦辉
责任科室:建管办、应急办
5.工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商超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牵头领导:谭昌斌 杨邦辉
责任科室:卫健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派出所
6.消防及森林防火。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森林防火哨卡是否认真履职,防火宣传是否到位。
牵头领导:杨晓东
责任科室:应急办、农服中心、派出所
7.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牵头领导:陈昊蓝
责任科室:应急办、教育督导中心、市场监管所、卫健办
8.地灾防治。重点检查群测群防员履职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是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是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牵头领导:杨邦辉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9.燃气安全。严格整治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燃气用户报警器安装率等问题。
牵头领导:杨晓东
责任科室: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
10.防汛抗旱。围绕河道防汛、内地防涝、防汛抗旱两手转工作目标,重点检查堤防加固情况、山坪塘整治情况、河道淤积清理情况、道路硬化后无排水造成内涝等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同时要利用汛期多雨多水,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有计划的做好蓄水工作。
牵头领导:商辉
责任科室:农服中心
11.房屋住用安全。围绕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乡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属事责任。一是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两违”清查回头看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二是对排查发现的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实施整治直至消除隐患;三是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屋,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工作;四是对于隐患排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是建立乡属地自建房屋“一栋一档”和隐患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六是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整治“一栋一策”,确保消除隐患。
牵头领导:杨邦辉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各村(社区)、乡属相关单位
12.敬(养)老院。围绕电力、食品、消费、值班值守及硬件设施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插座并确保完好,老人是否在房间内使用如电饭锅、电炉、电热毯等电力设备;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配备消费器材,消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可用,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管理人员是否24小时在位在岗,在人员管理上是否每日清点;窗户建设是否护栏,楼梯间、卫生间等老人经常出入的地方是否设置扶手,浴室是否设置防滑垫。
牵头领导:刘涛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办、应急办
(四)严格落实执法检查
各业务科室、各成员单位依照执法权限,加强风险和问题研判,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检查对象、一般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牵头领导:杨晓东
牵头科室: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成员单位
(五)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大力宣传举报方式、举报重点、奖励办法,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瞒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牵头领导:杨晓东
牵头科室: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溪乡成立以书记、乡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由安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落实“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科室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围绕突出风险、重点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 “一事一方案”,精准研判、精准防控、精准整治,全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夯实筑牢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本面。各牵头科室要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梳理研判重大问题、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地各单位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和落实管控。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职责,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专项行动期间,乡安委办将各科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报送乡纪委,对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案事件、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一律启动责任倒查,实行“三责同追”,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成员单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11月17日前报乡应急办;各相关企业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人:刘海艳,电话:1911517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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