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街道办发〔2025〕35号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直属各单位:
现将《巫山县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1)地理位置
高唐街道隶属于重庆市巫山县,地处巫山县中心,东与龙门街道接壤,南临长江,西、北与巫峡镇相连, 区域面积6.8平方千米。龙潭沟位于高唐街道翠屏、净坛、秀峰三个社区交汇处,属于山洪灾害潜在地段。
(2)地质地貌
高唐街道地势呈南北走向,略为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海拔在175-330米,地形呈“多”字形右列雁阵式排列,与巫山山脉斜交,与大巴山呈限制型结合;最高峰二坪子位于朝云社区,海拔330米;最低点环湖路位于宁江社区,海拔175米。
(1)水文气象
高唐街道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9.2℃,1月平均气温7.1℃,降雨集中在每年5—7月,6月最多。
(2)小流域概况
高唐街道境内溪河均属长江水系;长江干流自巫峡镇入境,自西向东横贯县境中部,境内4千米,流域面积210平方千米;较大支流有大宁河等,境内总长3千米,流域面积110平方千米。
高唐街道幅员面积6.8平方公里,共有人口19.3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5.3万人,流动人员4万人。龙潭沟共有219户,700人,其中特殊人口40人。
人口主要集中在克拉大都会、上上城、金科城、章家湾、市政广场等大型楼盘和居民小区。
街道有广东路、净坛路、平湖路、宁江路等主要交通线路,水电供应基本稳定。
(1)山洪成因
山洪灾害主要成因:一是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雨量集中,短时降雨量较大,成灾较快;二是坡高山陡,暴雨后水量集中快;三是临沟修建房屋,防洪隐患多。
(2)山洪特点
山洪灾害的特点:一是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度大;二是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三是季节性强,频率高;四是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五是范围集中,灾后恢复困难。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往往常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毁坏、道路和桥梁垮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2023年9月24日,因普降大雨导致高唐街道起云社区自建房房屋结构受损,墙体倾斜,房屋部分甚至倒塌,地基松动等问题,房屋已无法继续居住,公路共受损4处长度150米,阻断公路长度2千米;其他塌方30立方米。
已备有铜锣和口哨等简易预警设备5个。同时,开展了以山洪灾害普查、预警指标划定、山洪防御宣传、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在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高唐街道积极响应县政府与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县水利局在龙潭沟实施了防洪工程,清理了河沟,修筑了堤坝,这些措施在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特点和划分原则,本预案根据《巫山县2025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调整调查评估报告》成果,高唐街道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见附表2。
在山洪灾害发生过程中,可能造成保护对象受灾程度加剧的因素。一般为跨沟道路或桥涵、塘堰坝、沟道和滩地人类活动占地、多支齐汇口、沟道束窄、沟道急弯、低洼地等。本预案根据《2025巫山县山洪防御预案》成果,高唐街道风险隐患分布情况如下:高唐街道翠屏社区龙潭沟危险区风险隐患情况为临河隐患。
成立高唐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全街道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民政等工作和联系社区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社区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汛期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23-57682629。
2.2.1.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工作部署。
(2)组织制定和完善街道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街道的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
(4)负责调配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协调解决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统计和上报山洪灾害损失情况。
2.2.2.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办:负责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山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街道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畅通,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指导各社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经发办: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监测河道水位、流量等水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水情预警;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负责协调通信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抢险救援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确保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用电需求;负责统计和上报灾情信息。
(3)规建办: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负责指导各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
(4)民政办:负责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负责协调社会捐赠和慈善救助工作,指导各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5)财政办:负责安排和筹集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监督管理防汛抢险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6)平安办:负责维护山洪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派出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援车辆和物资的畅通运输。
(7)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身体健康;负责协调调配医疗救援队伍和物资,及时救治受伤人员;负责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和防控,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以社区书记或社区副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1~2个应急抢险队,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社区应明确负责人及监测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群众转移安置和自救互救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在接收预警后,立即向各社区发布预警信息。各山洪责任人按照预案开展监测巡查,如发现险情后,及时上报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先期处置,自身能力难以处置的及时上报县防指请求支援。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转发县级预警和发布巡查人员上报险情。
水利局发布山洪预警主要为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转移预警,巡查人员发布预警为危险区险情预警。
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级,根据气象预报可能发生的雨量大小,结合前期雨量与街道危险区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
表3.2-1 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及级别划分
预警等级 |
雨量(mm) |
预警标志 | |||||
1小时 |
3小时 |
6小时 |
12小时 |
24小时 | |||
四级 |
≥30 |
≥40 |
≥50 |
≥60 |
≥80 |
蓝色 |
有一定风险 |
三级 |
≥40 |
≥55 |
≥65 |
≥80 |
≥100 |
黄色 |
风险较高 |
二级 |
≥60 |
≥70 |
≥90 |
≥110 |
≥135 |
橙色 |
风险高 |
一级 |
≥70 |
≥90 |
≥110 |
≥135 |
≥160 |
红色 |
风险很高 |
转移预警指标采用雨量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级。根据《巫山县2025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调整调查评估报告》中的计算分析成果,高唐街道山洪灾害危险区预警指标详见表3.2-2。
表3.2-2 雨量预警指标表
乡镇 |
行政村 |
危险区名称 |
时段 |
立即转移(mm) |
准备转移(mm) |
高唐街道 |
翠屏社区 |
龙潭沟 |
1h |
96 |
52 |
6h |
142 |
76 | |||
24h |
218 |
114 |
(一)接受预警
一是街道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接收县水利局联合县气象局发布的小流域山洪预警信息或者转移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关社区各级责任人;
二是山洪监测预警责任人发现水位接近或达到临界值时,上报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立即发布预警。
当接到县级预警后,及时向社区、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当巡查发现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当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征兆时、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向县防指上报,并及时开展前期处理并上报县防指。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街道→社区→网格→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社区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风险管控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的关键环节。以下是高唐街道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风险管控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1.风险识别与评估
隐患排查:街道应在汛前组织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山洪灾害隐患点、堤防、涵桥等重点区域。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隐患点、区域及工程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确保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落实到位。
风险评估:根据县级预案划分的风险等级,确定预警指标,街道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风险预警与信息发布
预警信号:当接到县级指挥部发布的山洪预警,街道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发布预警。
信息发布:通过广播、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各社区、学校、企业和居民手中,确保信息覆盖无遗漏。
3.风险控制与应急响应
工程措施: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水库、堤防、排水系统等在汛期的安全运行。对影响河道行洪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拓宽河床、疏通河道,提高行洪能力。
非工程措施:建立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和抢险队伍的职责。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发放山洪灾害明白卡,明确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例如,山洪橙色气象预警时,停止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山洪红色气象预警时,停课、停业,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响应结束: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①县防指取消、解除应急响应。
②依据县气象局解除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我街道已无明显影响。
4.风险监控与动态管理
实时监测:通过已建的视频监控,当水位达到临界值时触发预警;
各社区山洪灾害点要随时监测辖区内降雨、水位、滑坡和泥石流等信息,一有情况,迅速报告。
动态管理:对风险点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风险信息,确保在遇到险情时转移不漏掉一人。
5.灾后恢复与重建
灾情评估:灾后迅速组织力量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统计受灾人口、财产损失等情况。
恢复重建: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须派出足够力量第一时间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通过上述措施,街道能够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山洪灾害风险,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山洪监测预警责任人发现险情后立即向街道山洪防御领导小组反映,街道山洪防御领导小组在核实后立即向县防指报告,县防指在了解情况后,组织相关单位会商,指导各部门和街道立即开展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二)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三)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四)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社区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社区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街道应成立应急抢险队,各社区应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个社区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者几名信号发送员。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抢险任务,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高唐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1。
汛前,山洪灾害防御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利工程、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及时落实度汛措施。
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防灾,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属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检查、监测和预警预报,特别是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病险水利工程等山洪灾害易发多发区域进行普查和监测,落实专人进行守护。
1.对桥涵、路坝等跨河建筑物等有可能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河道正常行洪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确保洪水及时下泄。
2.对威胁居民安全的泥石流沟道进行检查,对淤塞严重、行洪不畅的要组织群众及时开挖疏浚。
3.对受损堤防护岸等设施要及时进行加固维修。
4.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群测群防,对居住地可能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点进行排查,复核已知危险区及转移路线情况,由所在社区收集后,报街道备案。
5.全面掌握沿河居民的情况,包括人口、财产、联系方式等信息。
6.全面掌握沿河企事业单位情况,包括工作人员数量、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负责人情况等信息。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在遇到险情需要转移时不漏掉一人。
(一)宣传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水利、应急等部门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抢险等相关资料并依托各自的专业优势制作宣传材料,并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要加强《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进社区、入户、到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和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人们的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山洪灾害防御小组统一组织培训,每年高温伏旱期前或汛后至少组织1次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对街道山洪灾害防御小组人员、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人员、社区负责人进行山洪灾害专业知识培训,明确各自职责,提高各级干部的防灾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应急反应和指挥组织能力,熟悉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运行操作流程,确保指挥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培训主要内容为山洪灾害成因及特点、山洪灾害防御形势、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操作流程等。
(一)宣传
组织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将转移路线、避险地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制作明白卡,发放到山洪灾害危险区所有住户。在危险区醒目的地方树立明确的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危险区群众家喻户晓。
(二)培训
各社区和有关单位,特别是危险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技术预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的责任人和参与应急抢险管理人和抢险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山洪灾害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在汛前要组织危险区群众进行培训,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和自救逃生措施。
(一)演练
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可采取单个演练或联合演练的形式进行,汛前各山洪危险区必须单独开展一次演练。
汛前结合山洪防御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避灾演练,使每位群众都清楚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即使在电力、通讯等中断的情况下不乱阵脚,安全转移。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抢险、救灾、转移、后勤保障、人员转移、安置等。
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通信、交通运输、电力、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等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保障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能顺利开展。
(1)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块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任务。
(2)平安法治办公室应切实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上岗到位。
(3)全街道干部职工均有参加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在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按要求随时参加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街道、社区要定期根据每年摸排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山洪危险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山洪危险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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