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宇府发〔2025〕24号
庙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宇镇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室、中心(大队),镇属各单位:
根据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办公室《全县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巫山消安办发〔2025〕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庙宇镇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庙宇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庙宇镇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办公室《全县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定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3月31日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县两级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工作导向,坚定“防大火、遏亡人、控总量”总体目标,聚焦易引发火灾和易造成亡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1.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镇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冬春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对本辖区、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研究部署,精准剖析火灾多发、高发的原因和症结,查找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对策措施。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见附件),组织在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城乡社区广泛张贴,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群防群治。
2.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镇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火灾防控不托底对象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老大难”问题,坚决扭转不利局面,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全力强化电气火灾严防严控
1.经济发展办公室要联合国网巫山供电分公司庙宇供电所深入开展“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11月底前对辖区冬季用电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加强用电安全防范的针对性措施。
2.经济发展办公室要联合国网巫山供电分公司庙宇供电所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电网企业员工,开展“消电协同走基层、查隐患行动”,重点针对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电缆井等开展电气隐患排查,运用“高楼消防”和“电气火灾智防”等应用,数字化闭环整治;要联合开展用电数据分析,对用电负荷异常增大的社会单位、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精准开展上门入户用电安全宣传提示,指导用户消除安全隐患。
3.各科室、镇属各单位要针对本领域开展用电安全自查,规范用电行为。对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电缆井等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电取暖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4.各村(社区)、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要发动基层力量,重点深入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等,督促整改电气隐患,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提示,提醒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电器产品。
(三)全力做好用火行为安全管控
1.针对冬季烤火取暖增多带来的室内火灾风险,要结合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组织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电工、消防志愿者等多元力量,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家庭等亡人火灾高风险群体,逐家逐户上门开展宣传提示,普及安全用火和烤火取暖知识,推广安全取暖产品。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支持、鼓励群众更换、使用安全可靠的烤火取暖工具,引导群众摒弃明火取暖行为。
2.针对冬春季节烧荒积肥、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室外火灾风险,各村(社区)、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和涉及的相关科室,要组成文明劝导队,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逻劝导,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3.针对群众冬季熏制腊肉的传统习俗,各村(社区)要开展排查,确保与周边建筑、化粪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燃气和电力设施、林草等保持安全距离,引导群众不在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地下建筑等区域搭棚熏烤,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现场守护力量。
4.针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平安法治办公室、派出所要加强监管,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烟花爆竹零售点要与周边建筑、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部位)等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销售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四)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消防整治
1.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平安法治办公室要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22个方面49项任务,逐项梳理、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深入推进“生命通道”、厂房库房、电动两轮车停放充电场所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防隐患问题反弹回潮。
2.各职能科室、镇属各单位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紧盯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和教培机构、商场市场、宾馆旅馆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详见巫山消安办发〔2025〕8号文件)于12月10日前将2025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和火灾公众责任险上报至县消防救援局并及时将评估报告录入“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五)全力加强薄弱对象风险防范
1﹒针对“九小场所”,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和各村(社区)网格员等力量要开展巡查巡防,重点整治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动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提示警示冬季火灾风险,指导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各社区网格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隐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底前,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检测,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针对小餐饮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要会同平安法治办公室等加强安全监管,发动网格力量常态开展巡查巡防,指导对照《小餐饮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围绕疏散逃生、装饰装修、厨房安全、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方面,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加强自律管理。
4﹒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易受火灾侵害的特殊群体,各村(社区)要完善帮扶机制,通过结对帮扶、敲门提示等形式,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持续推广“独居老人安全守护”应用,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预警设施,防止“小火亡人”。
(六)全力深化靶向消防宣传提示
1﹒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镇属各单位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主题,精心组织消防宣传月活动。要发动电信、电力、燃气等消防志愿者,联动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开展“敲门行动”,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开展分众化的消防知识宣传和实操技能培训。
2﹒要立足亡人火灾和冬季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平安温暖过冬”消防宣传活动,通过播放烤火不慎亡人火灾警示视频、印制发放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引导群众采取安全取暖方式。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加大突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警示企业、教育公众。
(七)全力抓实灭火救援处置准备
1.强化镇专职消防队拉动测试,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规范初起火灾扑救、到场接应、协同配合和现场移交等环节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初起火灾快速救人灭火能力。要落实执勤值班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修订灭火应急预案,做好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处置。
2﹒加强对城乡灭火救援事件处置情况的监测调度,一旦接到火灾报警,按照预案调动应急力量快速到场协同处置,并跟进掌握反馈情况。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要在重点地区、重要场所落实现场驻防和前置备勤等措施,提高快速灭火救人能力。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年11月30日前)。结合实际,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和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镇属各单位要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综合施策。强化隐患查改和监督执法,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三)严格跟踪问效。把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工作调度和相关检查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的通告
附件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力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风险的通告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居民用火用电激增,火灾风险显著升高。为维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通告如下。
一、社会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增多,要结合实际和冬春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不违规动火动焊,不占堵“生命通道”,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配齐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及时纠治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楼梯间和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年底前,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和检测,开展一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提示居民注意冬季取暖安全、规范燃气使用,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阳台、走道,关门窗、电源、燃气)。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要主动配合做好关爱帮扶措施。
三、广大群众自觉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公民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掌握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要购买正规、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取暖设备,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使用取暖设备应远离可燃物,做到人走电断;要安全使用燃气,定期检查软管,保持厨房通风,做到人走关火;要文明用火,在指定安全区域熏制腊肉,不在公共场所、山林草地等区域焚香烧纸,不在人员聚集区域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生命通道”,主动做好“三清三关”,及时劝阻和报告身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筑牢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坚固防线,切实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