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92W/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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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以下10点: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庙宇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辖20个村居、及庙宇镇农业服务中心、庙宇镇文化服务中心、庙宇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庙宇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庙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这5个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独立核算经济业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762.45万元,支出总计4,762.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62.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6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9.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9.50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42.9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762.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762.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其中:基本支出1,722.27万元,占36.2%;项目支出3,040.18万元,占6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2.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62.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2.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8.65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收入支出,例如:追加巫山县庙宇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128.45万元,用于改善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追加衔接资金共753.33万元,用于脱贫户相关补助以及改善产业建设环境,提高种植产量;追加村社道路养护资金119.38,用于发放社道养护人员工资及农村道路维护;追加巫山县庙宇镇2023年度永风村1.4.5社新修产业道路53.15万元,用于产业道路建设;追加巫山县庙宇镇永安村一组陈文翰至范辉祥范辉久处道路硬化工程(农村扶贫公路)51.11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硬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5.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1.60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收入支出,例如:追加巫山县庙宇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128.45万元,用于改善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追加衔接资金共753.33万元,用于脱贫户相关补助以及改善产业建设环境,提高种植产量;追加村社道路养护资金119.38,用于发放社道养护人员工资及农村道路维护;追加巫山县庙宇镇2023年度永风村1.4.5社新修产业道路53.15万元,用于产业道路建设;追加巫山县庙宇镇永安村一组陈文翰至范辉祥范辉久处道路硬化工程(农村扶贫公路)51.11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硬化。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24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13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增加巫山县庙宇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128.45万元,增加基层政权资金27.5万元,增加抗旱救灾及疫情防控资金8万元,增加网格管理员工资6.48万元,增加老党员生活补贴17.91万元。

2)教育支出13.5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乡村两级办学经费13.52万元,且年中未追加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5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站免费开放4.92万元,以及文化服务中心202211月份有一名预算内人员调出,且该站所2022年有新进人员(“三支一扶”转正人员),年中追加了该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及社保预算。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3.23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3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43.69万元,增加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资金5.76万元,增加敬老院管理运行14.15万元,另增加2022年新进人员社保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91.60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0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10万元,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庙宇镇隔离点运行9.29万元,增加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巡诊费3.8万元,另增加新进人员医疗保险等。

6)节能环保支出116.38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32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增加生态护林员补助41.92万元,增加公益林集中管护费15.7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54.1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增加建委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费4.16万元。

8)农林水支出2,460.73万元,占5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29万元,增长210.1%,主要原因是增加衔接资金753.33万元,增加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19.39,增加离任村干部补助49.86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32.3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交通运输支出,年中增加村社道路养护32.34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81.3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2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5万元,追加2022年新进人员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2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19万元,增加倒损房屋重建8.1万元,增加冬春生活救助1.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25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财政预算基金拨款拨付107.04万元,分别为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指标87.04万元,庙宇镇永安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20万元。本年支出10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财政预算基金拨款拨付107.04万元,分别为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指标87.04万元,庙宇镇永安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2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活动组织;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在因公出行时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9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非必要车辆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人员食堂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活动开展减少、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本年度会议费主要用于庙宇镇人民代表大会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本年度培训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汇总节点上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桌子、椅子、打印机、商标纸、标签纸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6项,涉及资金3390.02万元,庙宇镇政府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本级单位项目责任人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晓红   023-5758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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