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292W/2022-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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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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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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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以下10点: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庙宇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辖20个村居、及庙宇镇农业服务中心、庙宇镇文化服务中心、庙宇镇社保所、庙宇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庙宇镇综合执法大队这5个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独立核算经济业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437.33万元,支出总计5,437.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2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收入支出,例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支出831.76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新城村6、8社新建村级产业标美路项目支出189万元、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金项目增加105.59万元、硬化长房村2社道路1公里94.80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98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56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收入支出,例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支出831.76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新城村6、8社新建村级产业标美路项目支出189万元、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金项目增加105.59万元、硬化长房村2社道路1公里9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2.9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4.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08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8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收入支出,例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支出831.76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新城村6、8社新建村级产业标美路项目支出189万元、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金项目增加105.59万元、硬化长房村2社道路1公里9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40万元,占31.5%;项目支出3,486.53万元,占6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返还存量资金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0万元不一致,增加103.98万元,为财政统筹返还存量资金,公路养护资金结转结余38.97万元、贫困村供水工程结转结余136.9万元、以工代赈工程结转结余66.35万元等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37.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5.22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收入、支出831.76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新城村6、8社新建村级产业标美路项目收、支出189.00万元,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金项目收入、支出105.59万元、硬化长房村2社道路1公里收入、支出94.80万元,减少2017年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25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0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31.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7.92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例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31.76万元、2019年庙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2.84万元、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庙宇镇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9.5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9.3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3.12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增加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31.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7.92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例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31.76万元、2019年庙宇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2.84万元、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庙宇镇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9.5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统计错误,其为财政代管资金因特殊资金处理方式问题,误归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资金性质实际为财政代管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87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3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增员增支(综合定额人均预算增加)、增加工作人员9人、工资追加35.16万元、人员项目支出152.74万元;增加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金资金105.5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8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局调剂人民调剂员补贴到庙宇镇资金1.80万元。

(3)教育支出4.4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减村级两级办学经费8.96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6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绩效13.14万元、专项业务费追减2.94万元、文化免费开放经费追减9358.8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7.68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27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时救助资金31.0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9.21万元、健康休养费14.0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04.87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9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庙宇一线社区工作者补助30.96万元、优抚对象2020年医疗门诊补助4.56万元、20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中秋慰问及免费服务资金8700元。

(7)节能环保支出106.1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6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耕还林种苗费49.56万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31.31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53.60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0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专项补助资金178.6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62.7万元;追减农村公路村、社道养护费28.62万元。

(9)农林水支出2,628.87万元,占5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1.97万元,增长30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31.76万元、新城村6、8社新建村级产业标美路资金189万元、硬化长房村2社道路1公里项目资金94.8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27.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8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7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场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2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67.4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人员9人,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4.43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6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5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85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0.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4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增加增加行政编制人员11人、增加事业编制人员4人、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总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开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等。公用经费23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3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增员增支,且人均综合定额资金增加,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6万元、邮电费支出45.7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4.8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5.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07万元。本年收入18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4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其中因统计错误,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应为财政代管资金结转结余,因特殊资金处理方式问题,误归为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收入减少是因为减少2017年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52.99万元、减少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57.01万元、减少庙宇消水洞进口段水毁修复资金26.36万元。

本年支出18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30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减少2017年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52.99万元、减少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57.01万元、减少庙宇消水洞进口段水毁修复资金26.3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4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活动组织,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8.02%。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61万元、降低7.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36万元、降低38.02%。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4万元,主要用于保险及年检费用4.02万元、燃料费用2.11万元、维修费1.39万元、洗车停车费用324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非必要车辆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非必要车辆使用,相应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人员食堂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8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减少活动开展、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3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3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综合定额预算增加、“三支一扶”,选调生,公招人员,退役军人等增加9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开展、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活动,节约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退耕还林种苗29.96万元、脆李苗19.6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购树苗29.8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6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2项,涉及资金3490.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庙宇镇政府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本级单位项目责任人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满分项目30个、大于90分小于100分项目23个、大于80分小于90分项目7个、大于70分小于80分项目2个,且不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30%及以上)的项目情况,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项目得分平均值为96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自评总分
(分)

100.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及电话

陈虹宇15*******5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105.60

105.59

99.99%

1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分红.

保障了2019年小水电扶贫收益分红一次439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00

15

15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00.00

15

15

检定合格率

%

100


100

100.00

15

15

单位财政拨款资金拨付率

%

100


100

100.00

15

15

扶贫收益金及时收取率

%

100


100

100.00

15

15

受益群体满意度

%

100


100

100.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无相关情况。

2.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且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8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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