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字号:
分享:
打印:


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27号)和《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发布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昌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27号)和《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大昌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 主动公开

在2021年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府公开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并在年内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8 条,其中规章政策6 条,办事指南1条,履职依据1 条,机关设置1条,民生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修订发布《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明确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政府机关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2021年,大昌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大昌镇延续由镇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以实时动态为出发点,以规章政策、办事指南、民生信息为着力点,聚焦公共重点,将群众最关心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好新增的平台渠道,持续提升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的线上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不落下原有的方式方法,依旧保留公示栏、信箱、广播、热线等线下方式。逐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的使用率,利用好数字服务体系的公开性,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自觉性、主动性。

 ( 五 )监督保障

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建立了内外两套监督体系。对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常态化,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实现以考评抓落实、以考评促规范、以考评强监督。对外拓宽反馈渠道,完善反馈机制,设有监督信箱、热线以及网络等渠道,以保障群众能够“看得见”也“说得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信息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政策解读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建设还需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落实《条例》实施工作,努力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3.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