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65P/2022-002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曲尺乡共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村镇与国土管理办公室、移民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独立核算经济业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曲尺乡人民政府原有4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此次机构改革中财政所被撤销,重新组建了5个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已划转至新设的机关事业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9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度决算反映改革后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把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入到预算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787.56万元,支出总计8,787.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34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了三峡移民扶持资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28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16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1.7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1,505.8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78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7.60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乡村道路建设,贫困户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打造美丽乡村。其中:基本支出889.34万元,占10.12%;项目支出7,898.22万元,占89.8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87.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6.87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道路建设,各村道路硬化,生产生活便道建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74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区干部补助调标,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经费;民政临时救助、社区养老服务站、拥军优抚、残疾人事务、救灾救济、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4.07万元,增长171.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用于乡村道路建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0.0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8.60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精准帮扶项目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预算拨款,而是按照规定使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93万元,占26.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0万元,增长5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县级预算部门调剂社区基层党建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治安巡逻车运行及维护、扫黑除恶经费、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48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万元,增长29.83%,主要原因打造乡村旅游建设示范点,增加公共设施建设、丰富精神生活。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2.65万元,占8.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52万元,增长115.5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增加,就业人员补助支出,城市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48.62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后遗症人员医疗费用支出,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慰问金支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59.79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57万元,增长1,633.08%,主要原因是农村环境的整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费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71.07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07万元,增长2,610.70%,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工作的推进。

8)农林水支出1,683.20万元,占4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16万元,增长439.42%,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47.33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2019年日常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目标考核、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6万元,下降35.8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85.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9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91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本年支出5,27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8.85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三峡精准帮扶项目增多。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1万元,下降73.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5万元,下降69.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及县内部门到曲尺乡学习交流脆李柑橘种植技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96.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广告宣传费、水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9万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压缩支出,减少一切不必要开支。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0万元,下降7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压缩支出,倡导职工一次请假办多件事,严格请假制度,降低会议费支出,避免出现“文山会海”的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万元,增长216.15%,主要原因是提升职工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组织村民学习先进的脆李种植技术及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3 50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