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巫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巫山县统计局
巫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和《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巫山府发〔2023〕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部署下,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奋斗,全县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巫山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4月7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巫山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设在县统计局,统筹开展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普查机构,全面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4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县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心组织县内试点,积累实战经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重庆市实施方案》《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等方案办法,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477个,与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3.9%,从业人员54628人,增长1.4%;产业活动单位6500个,增长11.1%;个体经营户34855个,从业人员562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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