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巫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共计86项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交办45件群众投诉案件全部办结并销号归档。市级督察反馈17项问题整改完成16项,1项正按时序推进。
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生态环境治理典型
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是全国优质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的重要水源地,对三峡库区的生态保护、三峡工程安全运营和持续发挥预期功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管理不严、工作滞后等,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出现了违建问题,2020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2021年1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指出,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违建房屋,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
为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巫山县制定了《巫山县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房屋整改处置方案》等系列方案,通过对违法建设拆除一批、引导原住居民搬迁安置一批、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暂时保留唯一住房一批原则分类施策,全面拆除违法建筑10栋755平方米及“一户两宅”建新未拆旧的危旧房11 户2364平方米,对34栋原住居民房屋逐一甄别,建立一户一档,实行一户一策,规划4个生态搬迁安置点集中安置保护区核心区等重要生态区群众搬迁,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避免监管缺位,坚决杜绝在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建设。
巫山县始终把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整改作为督察整改的攻坚重点,2021年7月,相关违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年7月28日,经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重庆五里坡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
坚持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巫山县坐落在三峡库区腹心,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护好巫山两岸生态,对实现长江一江清水向东流至关重要。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巫山县红石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码头、趸船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等问题。对此,巫山县制定了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完成城市集中式水源防护工程,重新编制长江、金鸡沟水库等水源保护地防护方案。同时,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红石梁临时货运码头进行了关闭拆除,进一步规范设置城市集中式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及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曾经的大昌湖湖面垃圾漂浮,面源污染严重。近年来,巫山县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大昌湖“对症下药”,推动大昌湖实现了生态蝶变。
2021年以来共整合各类资金1800多万元,在大昌湖消落带区域实施中山杉示范林161亩2万株,减缓水土流失;完成生态巡护步道建设2600多米,进一步完善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关闭8处工矿企业,从源头堵住污染;全面治理大昌湖周边垃圾及污水直排入湖等问题,曾经垃圾漂浮,如今成珍稀鸟类“天堂”。2023年11月,大昌湖入选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坚持生态惠民,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公路两侧、河道两岸随意堆放垃圾,处理设施不够、处置方式简单粗放的情况普遍存在,“垃圾往哪去”的矛盾比较突出。
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农村公路两侧、河道两岸随意堆放垃圾的问题比较普遍,农村垃圾整治有待加强。”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是群众的衷心诉求。
巫山县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建成140余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设置垃圾收集亭1000余座、再生资源回收站40个、沤肥田40块。配套完善25个涉农乡镇(街道)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设垃圾收集点6000余个,改扩建垃圾压缩中转站21座,日转运能力达270吨,收运体系覆盖率100%。
经过持续努力,30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覆盖农村常住人口25万余人。
随着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噪声扰民现象呈多发、频发、多样化的态势,噪声投诉量居高不下。
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生活噪声投诉居高不下。”
巫山县通过劝导、约谈等方式,将坝坝舞、坝坝歌及商圈噪声作为联动整治重点,在社会生活噪声突出位置设置噪声分贝显示牌,定期开展城区娱乐场所检查,把娱乐场所的噪声问题纳入娱乐场所常态化工作中。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100%,成功创建9个市级宁静小区。
对投诉与督察指出的问题,巫山县建立投诉移交、调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备案的闭环式管理机制,投诉办结率达到100%,2023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至97.43%,排名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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