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6年7月21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巫山电2026072002 |
宁江社区楼道养兔子的整顿了两天又复养,餐馆晚上七八点钟噪音大。 |
重庆市巫山县 |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
经核查,宁江社区老三样餐馆养了两只兔子在后街的人行道上,晚上七八点钟餐馆的鼓风机存在噪音大的情况。 |
属实 |
1.要求不得再将兔子养在人行道上,及时处置兔子。 2.要求商户定期维护鼓风机,宁江社区加强日常巡查,杜绝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高唐街道负责,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共建良好居住环境,避免产生噪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
2 |
巫山电2026072005 |
大昌镇宁河村3组,大昌派出所至垃圾处理厂路段,路边杂草和树生长至路中间,影响交通通行。 |
重庆市巫山县 |
其他 |
实地对路段沿途进行查看,发现存在树木倒塌和杂草生长,情况属实。 |
属实 |
1.对沿途倒塌树木和杂草进行清除。 2.明确道路长效管控机制。 |
1.2026年7月23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沿途树木和杂草进行清理。 2.村级承担属地日常管护,明确该路段管护责任人为程元香。 3.推行“日常巡查+定期清整”工作机制,村级每周开展一次道路巡查,每季度组织集中除草清障。 4.将道路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发动村民参与日常监督,对有效举报问题给予适当奖励;依托村级网格实现动态监管,定期复盘优化管护标准,实现长效运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 |
巫山电2026072007 |
巫山电2026071312反馈不认同;1、共计死亡树木103棵与村民之前统计不符合,村民统计200棵以上。死亡树木统计地方不全,养殖场向后槽方向50-100米左右有大片死亡;抗旱池下方左右两侧有树木死亡。第一次反馈只有3棵死亡,但实际100米左右有大片死亡,为什么没有看见?诉求:赔偿树林损失,林业局重立案。2、养殖场种南瓜的地方是一般公益林,原属于退耕还林林地(有林权证),2025年7月左右林科院航拍图可见树林原貌,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养殖场直排粪污导致林地花椒树死亡,2026年4月养殖场将花椒树挖出开始种南瓜。3、反馈中督促三汇集团补办手续,村民不同意。化粪池占用一般林地且属于永久性破坏,已经破坏过一次了,不同意再次破坏,请求村、乡、林业、规资等相关部门对于补办手续不予通过。4、2019年设施农用地备案1222平方米类型为耕地不认同。应属于一般公益林,村民有林权证,有图斑,为何能办成一般耕地?诉求:停止排污,停止破坏环境。5、三汇养殖场和锦程共用一个化粪池,三汇养殖厂也排污至抗旱池,但一直处罚的是锦程养殖场,三汇养殖厂利用锦程逃脱处罚。6、抗旱池原反馈20号之前清理完成,但至今未动工原因是什么,请公示原因。7、原花栗村五社关宗华(17782386444),六社向勇(18182320011)、向应明(13251115757),七社侯柱详(13648472333),代表石龙村5组160余户要求三汇养殖厂对被破坏的树木进行赔偿。并且不允许养殖场补办证件。7、对于锦程的40余万元的处罚正在立案调查中,请求公示立案时间、调查进程等。请求林业局对花椒树、柏树被破坏区域重新立案调查。 |
重庆市巫山县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1、2026年7月22日,县林业局会同两坪乡政府并组织与村民代表向勇等共同开展死亡柏木树现场调查,村民对7月15日现场调查死亡柏树为103株予以认可。 2、退耕还林地上面的花椒树因缺乏管理,自然死亡较多,三汇养殖场(养鸡场)于2025年在退耕还林地上种植蜂糖李、柿子树(附佐证材料),因栽植季节不对导致所栽植的树木全部死亡,后种植南瓜,三汇养殖场现场承诺待下一个造林季节栽植脆李等,恢复植被。 3、若业主自愿申请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林业部门将依照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审查。 4、三汇养殖场于2019年在县规资局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山规资备(2019)第4号),共备案1222平方米耕地,县规资局已提供三汇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的是养鸡。 5、三汇养殖场与景程鑫龙养殖场共用的一个化粪池,紧挨养殖场,面积为181平方米,县林业局在2024年调查时已经查清,对三汇养殖场建设化粪池违法使用林地126.5平方米进行的处罚(巫山林罚决字[ 2024 ]第44号),其中包含三汇养殖场使用的化粪池90.5平方米。剩余90.5平方米化粪池,由景程鑫龙养殖场承担责任。经核实,养殖场周围及坡下没有沟渠及取水点。 6、抗旱池清理工作两坪乡政府正在研究清理整改工作。 7、养殖场涉嫌粪污造成柏树死亡,三汇养殖场不认可是因排污造成柏树死亡,我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进行死亡原因调查,根据生态环境法典1080条,由三汇养殖场举证证明。 8、关于景程鑫龙养殖场使用林地案件,县林业局作处行政处罚决定(巫山林罚决字[ 2024 ]第43号),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巫山县人民政府对县林业局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认定该处为林地的司法鉴定不予认可,作出撤销决定,县林业局正在收集新的证据,目前已收集到两坪乡石龙村5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19721号)、两坪乡石龙村3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19625号),对接县规资部门核定林地地块和范围后,对景程鑫龙养殖场重新调查处理。 |
部分属实 |
1、若三汇养殖场提出用地申请,县林业局将依法依规审查手续办理。 2、抗旱池清理工作由两坪乡政府于2026年8月31日前整改完成。 3、对退耕还林地种植南瓜情况,三汇养殖场承诺在下一个造林季节(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植树。 4、会同县生态环境局调查柏木死亡原因,根据生态环境法典1080条,由三汇养殖场举证证明,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
1、县林业局已完成死树数量重新调查,调查结果与7月15日调查结果一致,村民予以认可。 2、县林业局已完成花椒树死亡调查,系缺乏管理造成自然死亡,村民予以认可。 3、县林业局已完成三汇养殖场与景程鑫龙养殖场共用化粪池处罚。 4、两坪乡政府正在制定化粪池清理方案,将依法依规完成对化粪池的清理工作。 5、2026年8月31日前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林地重新鉴定之后,对景程鑫龙养殖场重新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 |
巫山电2026072009 |
市政广场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广场舞声音很大,扰民。 |
重庆市巫山县 |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
2026年7月22日,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检测站、高唐街道办工作人员到县党政大楼前市政广场对举报人反映的噪音问题进行实地监测和核查。现场发现有两处在跳广场舞的群体,经县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检测站实地监测,现场对两处坝坝舞的声贝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65分贝。 |
部分属实 |
通过公安民警现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采取物理从源头控噪等措施,确保市民娱乐活动与居民正常生活和谐相处。 |
一是2026年7月22日,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检测站、高唐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到县党政大楼前面的市政广场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场发现有两处在跳广场舞的群体,经县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检测站实地监测,现场对两处坝坝舞的声贝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在65分贝。二是现场坝坝舞活动组织者和音响管理者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要求对团队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将声音控制在60分贝以下。三是县公安局安排巡逻民警对该区域在重要时间节点展开重点巡逻,发现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时,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