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刘晓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的建议》(第57号)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交通运输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检验机构全要素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标准,全面核查检验机构、维修企业场地设施、仪器设备、人员资质等要素,建立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2024年以来,对2家检验机构、96家维修企业进行排查,责令改正问题8个,组织从业人员专项培训2场次,从源头筑牢检验质量根基。
二、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聚焦篡改检测数据、伪造报告等十大类典型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查处违法机构1家,罚款11万元,形成有力震慑。后续将加大线索筛查,强化电子证据固定与溯源技术应用,提升执法精准度,对顶风作案机构实施“一案双罚”,杜绝侥幸心理。
三、纵深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链行动”,依托大数据监测与线索摸排,深挖隐藏在地下的作弊装置生产黑窝点、销售网络及使用场景,通过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厂家、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违规使用场所进行全链条打击。
四、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格局。完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通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线索、执法数据实时互通。2024年联合开展检查10次,案件线索2条,行刑衔接效率显著提升。推动建立“违法机构联合惩戒清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闭环。
此复函已经李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57659256
联 系 人:谭丽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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