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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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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销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示表

(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涉及巫山县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巫山县

公示日期

20251127日至2025127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整改

情况

巫山县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理论武装强根基。巫山县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二是教育培训全覆盖。县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工作能力提升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2024年度举办2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培训干部244人次。三是多维宣传展成果。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和市级媒体推出相关报道26篇次,其中人民日报聚焦我县生态旅游,推出报道《外国游客迷上了中国“生态游”(外国游客感受“中国之美”);中央电视台《大美中国》栏目聚焦我县生态美景推出报道《重庆巫山曲尺李花》;农民日报聚焦大昌湖,推出报道《问“河”哪得清如许?》。四是理论研究结硕果。县委党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探索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优化路径—以巫山脆李产业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案例》《觅传统生态智慧谋今日绿色发展》分别在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中获得一等奖和评为优秀课,有效强化干部绿色发展理念。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基建提质强支撑。开展城区排水系统溢流控制及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对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一厂一 策”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对巫山县高唐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性技改,将日处理能力由3.5m³/d扩建至4m³/d,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二是联防联控抓整治。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垃圾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多部门联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巫山县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强化施工工地源头管理,严格施工工地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规定。三是源头管控减排放。依据上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巫山县2024年秋冬季—2025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巫山县20242025年冬春季重点区域“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持续稳定改善空气质量。2024年以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6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函告3次,完成清单中涉及大气环境污染的所有问题整改。加大对县城及周边涉“气”企业现场巡查力度,重点对超标排放、违规露天焚烧、建筑扬尘控制不力等问题进行监管执法。

()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是压实责任聚共识。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召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02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生态环保工作6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城镇污水管网修复等生态环保工作8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督察整改见行见效,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二是立行立改解民忧。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扎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等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县域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排查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一是机制筑基强体系。巫山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强化县级部门及镇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加快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建设运行好全方位党建统领、全流程精密智控、全要素综合分析的“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生态报表”工作机制。二是闭环督办抓落实。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围绕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案件,主动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3次,县政府分管领导现场督导调研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问题整改等14次,有力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清单明责严考核。巫山县始终坚持把政治导向放在首位,把贯彻新发展理 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尺,建立“生态环保 督察问题清单”“生态报表”定期晾晒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铁规发力督整改。配合市纪委监委核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2024年共收集并办理该领域问题线索1件,涉及群众举报关于破坏江南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中,2人被县纪委监委审查后给予诚勉处理,属地政府被县纪委监委审查后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处理。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巫山县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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