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4月(截止4月30日),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7天,超标3天(受西北方沙尘影响超标,已向市局提交《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的请示》)。
2025年1-4月,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14天,优良率95.0%,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8微克每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4月,长江巫山段水质类别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大宁河、神女溪、抱龙河、三溪河、大溪河、小溪河等六条支流水质稳定达到相应水域功能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2025年4月,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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