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参评企业:
为深入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渝环规〔2021〕7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6〕3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启动2025年度巫山县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巫山环发〔2026〕7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申报、综合评价等程序,现将巫山县2025年度参与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8日。
参评企业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证明材料的纸质档交至巫山县生态环境局,电子档报送至邮箱1966599080@qq.com。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参考上述方式,在公示期满前提交佐证材料或证据发送至邮箱,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袁娜;联系电话:023-57659256。
附件:1.巫山县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巫山县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申诉申请表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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