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2041G/2021-0028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环发〔2021〕3号
[ 标  题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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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巫山环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巫山县各级各类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切实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各实验室应该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其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等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包装、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各环节责任,落实专(兼)人员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切实做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强化管理,分类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规定,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以及淘汰、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属于HW49(900-047-49)。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废物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张贴标识标签,做好分类收集、贮存;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附件2),分类如实记录产生、交接、贮存、转移和处置等环节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切实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移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自行处置。转运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使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119.84.149.34:20016/#/login注册账户所需注册码请联系县生态环境局系统管理人员)。

四、全面排查,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将下属实验室名单(附件1)于2021127前报送县生态环境局。各实验室应对照危险废物分类管理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及时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县生态环境局、各主管单位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动态通报和共享,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落实相应收集、贮存、处置等措施(特别是危险废物超期贮存一年以上、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排入污水处理站或市政管网处置)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联系人:邹莉    联系电话:57659192

附件:1.巫山县实验室清单;

          2.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样式;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20211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山县实验室清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主管单位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实验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月危险废物台账表

填报单位:(盖章)

产生情况

临时贮存情况

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转移情况

废物代码

废物名称

本月产生量(kg

上月底贮存量(kg

本月底贮存量(kg

单位名称

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

转移日期

转移数量(kg

废物产生部门经办人(签字)

废物运送部门经办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盖章)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的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2.同一废物委托给多个外单位利用处置的,要分别填写各外单位相关信息。3.临时贮存量情况:根据危险废物库环节记录表进行统计分析。上月底贮存量+入库量-出库量=本月底贮存量。4.实验室废液产生量可根据容器大小预估,以实际转移处置为准。5.当月危险废物未转移,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转移情况”中填“无”。


件3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样式

贮存设施入口处醒目的地方必须标示危险废物贮存场字样(黄底黑字,30cm×15cm的长方形)和设置如图所示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形状为边长30cm的等边三角形,背景颜色为黄色,图形颜色为黑色)。

1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标志


巫山环发〔2021〕3号附件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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