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2041G/2021-0034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1〕36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12-1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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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2136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

2020—2035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根据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9128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业专项规划之一,通过巫山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集中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固体废物及时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巫山县行政辖区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295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0万人。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第三条 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引领,以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保障安全处置为核心,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快构建良好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减少填埋量,降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二)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统筹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含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病死动物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能力充足的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及管理体系。

2.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高标准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3.安全处置,防控风险。重点落实固体废物申报、台账管理等制度,积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构建生产、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风险可控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

(二)标准规范

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6.《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8.《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

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

10.《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

(三)相关文件和规划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2.《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

3《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渝环〔2018247号)

4.《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年)》

5.《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

6.《重庆市病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发〔2016155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58号)

8.《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94号)

9《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渝府令〔2018324号)

10.《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渝环办〔2020207号)

11.《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环〔2020106号)

1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3月)

13.《巫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4.《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15《巫山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2016年)

(四)其他

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规划等。

第五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主要对象包含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含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病死动物共四大类固体废物。其中,本规划编制限定于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及处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病死动物处理设施等四类设施空间布局。


第二章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六条 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一)生活垃圾

巫山县现有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巫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130万方,使用年限18年。服务范围为巫山县城区、骡坪镇、两坪乡、建平乡、曲尺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00/日,已填埋库容约54万方。

巫山县江南垃圾填埋场库容24万方,生活垃圾最大日处理规模54/日,设计使用年限11年;主要消纳巫山县江南片区的生活垃圾。

(二)餐厨垃圾

城区现有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共1688家,餐厨垃圾日产生量42.5吨。定时、定点收运后运至巫峡镇庙湾村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油脂有偿回收利用。

第七条 一般工业固废(含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19年,巫山县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3852万吨,全部由企业综合利用。

(二)建筑垃圾

巫山县城区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约4万吨/年,主要采用简易堆放或填埋方式处理。

第八条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现状

(一)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二)医疗废物

2019年巫山县境内医疗机构产生的床位医疗废物和门诊医疗废物总量为3.35/日,集中收运送往万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进行处置。

第九条 病死动物处置现状

2019年,巫山县实施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建设6个片区(庙宇镇、官渡镇、抱龙镇、福田镇、大昌镇、两坪乡)病死畜禽收贮点90万元,专用冷藏运输车40万元,覆盖全县25个涉农乡镇(街道)。按照全市统一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场的区域布局和安排,我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渝东北唯一的合法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重庆盛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单位,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委托处理协议后,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收贮、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具体工作,确保病死畜禽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到位。

第十条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比例较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巫山县城镇人口的增加、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旅游人口的增加对巫山县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即将达到或接近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或库容,亟待改扩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能力不足,未达到全覆盖。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比例较高,需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能力。

二是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能力缺失,建筑垃圾资源化比例较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由企业自行利用,集中处置能力缺失。建筑垃圾等有价值的固体废物仅简易堆放或填埋处理,资源化比例较低。

三是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存在短板,医疗废物远距离运输存在风险。部分企业产生的小量危险废物收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医疗废物大部分转运至万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存在远距离运输风险。

四是病死动物转运及无害化处置能力需要提升。为满足进一步增长的畜禽养殖业需求及疫情防控要求,需强化病死动物转运及无害化处置能力建设,确保运输过程的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保护措施。无害化处理及收贮点运转费用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根据国家生猪规模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据实计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贮点建设管理及所需无害化收贮、处理运转费用需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运行,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第三章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目标


第十一条 总体目标

2025年,统筹实施固体废物设施建设,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实现全县固体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匹配。

2035年,形成政府宏观管理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城乡统筹、能力充足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健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

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27.5%。至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2.5%

第十三条 一般工业固废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至203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

2025年,初步建立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至2035年,实施工业绿色生产,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第十五条 病死动物

2035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90%


第四章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第一节 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第十六条 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一)近期(2025年)

预计到202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228.2/日,巫山县建筑废弃物产量4.21万吨/年,巫山县医疗废物产量4.14/日。

(二)规划期末(2035年)

预测巫山县远期生活垃圾产生量287.5/日,建筑废弃物产量5万吨/年,巫山县医疗废物产量5.54/日。

第二节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第十七条 规划策略

2035年,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及减量化水平,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资源化。强化垃圾收运、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和对存量垃圾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

(二)因地制宜,科学引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考虑地区差异、科学引导选择先进、环保和低碳的垃圾处理和污染控制技术。

(三)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逐步缩小区域间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差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等工作。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采取有效的支持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采取PPP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推进垃圾分类,提高源头减量化水平

(一)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的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施循环利用;有害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餐厨垃圾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由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通过焚烧发电、填埋等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第十九条 完善收运网络,提高无害化处理率

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乡镇及其覆盖范围的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以收运系统为主、处理设施为辅。在乡镇及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就近集中处置和就地处理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对部分设施陈旧、设备落后、环保标准低的已有垃圾转运站进行改、扩建,对部分垃圾运距较大的区域,配套建设垃圾二次转运站,以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收运能力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改建1处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巫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能力提高至304/日。新建1处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处理能力400/日。

第二十一条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出来的厨余垃圾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规划在巫山县建设1处日处理5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处置项目,形成年处理1.8万吨餐厨垃圾的处理能力。


第三节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规划


第二十二条 规划策略

2035年,以实施绿色生产为导向,以源头减量为路径,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的工业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在企业自主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完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处置能力。

第二十三条 源头减排,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减量化

加强环保意识,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资源消耗,减少高能耗企业固废的产生。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角度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废的产生量。对已建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减少废物产生量和转移量。对新建项目,要在环评阶段对废物减量工作明确提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去向,核实实际能力,确保可行性。

第二十四条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一)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先就近平衡后再将剩余部分进行外运处理,其中可利用的优质土壤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碎石页岩等进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再生利用,其他剩余的渣土优先用于绿化项目地形改造和部分生态修复项目,最后未利用部分进入建筑渣土填埋场进行回填。

(二)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在源头进行分拣,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进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再生利用,渣土等其他剩余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填埋处置。

(三)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进入装修垃圾分选场统一分选,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进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再生利用,其他剩余没有价值的部分填埋处置。

第二十五条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

规划建设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用“分选+破碎+资源利用”处理工艺对巫山县城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第四节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第二十六条 规划策略

2035年,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收集全覆盖体系;以风险防控为核心,贯彻落实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坚持以技术先进、就近集中、区域统筹、能力充裕的建设原则,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实现全县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

第二十七条 构建区域统筹的处理处置体系

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增长趋势、兜底保障、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因素,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能力建设,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和收运贮存转运能力匹配,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末端处置能力体系。

第二十八条 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完善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现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的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服务。建立健全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建立以乡镇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落实19张床位(含19张床位)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就近集中上送,提升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覆盖范围。

第二十九条 统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坚持就近处置、跨区协同、联防联控。统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资源,依托相邻区县跨区域联合开展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减少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长距离跨区域转移风险。

第三十条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空间布局

规划建设1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程,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1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五节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置规划


第三十一条 规划策略

按照“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发展绿色农业为引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尽快建成覆盖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体系,实现全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满足产业发展要求。

第三十二条 空间布局原则

(一)以乡镇收贮、统一运输、集中处理为基本框架,形成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依托周边区县已建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二)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合理布局,集约土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先考虑与本地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处理体系或其他环卫、生态处理体系合并规划、共建共享,就近委托周边区县无害化处理场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据区域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因地制宜,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体系,具备病死动物收集、贮藏、运输等条件,配备专用贮藏站和运输车辆。


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至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

(一)生活垃圾填埋场

扩建1处垃圾填埋场,项目生活垃圾最大日处理规模约320/日,平均日处理规模250/日,扩建库容约123.3万方,设计使用年限10年。

(二)生活垃圾焚烧厂

新建1处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处理能力400/日。

(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新建1处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规模为50/日,项目总投资为4500万元,采用“机械预处理+黑水虻养殖”处理工艺。

第三十四条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设施

新建1处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程,设计规模5万吨/年,采用“分选+破碎+资源利用”处理工艺对巫山县城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新建1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理能力5/日。新建1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主要服务对象为以巫山县为主,兼顾周边地区。

第三十六条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新增2辆专用冷藏运输车,达到6个收贮点各配套1辆车。


第六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七条 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规划选址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等场址选址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经各级政府审批的各项专项规划,并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

第三十八条 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一)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相关要求。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应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要求。

(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场址应结合服务区域、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统筹考虑,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等规范要求。

(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应结合当地情况,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等规范要求。

(四)病死动物处理体系建设应结合区域统一布局,充分利用已建成集中处置设施,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等有关规范,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体系建设。


第七章 措施与建议


第三十九条 权责清晰、推进体系建设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强化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完成本规划布局任务、要求,全面提升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风险防控能力。

第四十条 技术提升,鼓励资源化利用

加强对固体废物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高水平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进固体废物技术研究,推进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队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第四十一条 政策扶持,拓宽资金渠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环保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以及“PPP”等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

推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以社会资本为主,对于危害性大、处置难度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统筹建设。


附件:1巫山县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布局汇总表

2.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布局一览表

3.巫山县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近期建设一览表







附件1


巫山县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布局汇总表


功能板块

区县

名称

一般工业

固废处置场

工业危废集中处置设施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生活垃圾焚烧厂

生活垃圾

填埋场

餐厨垃圾

处理厂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贮设施设备

建筑垃圾

综合处置厂

合计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

巫山县

/

1

1

1

1

1

6

1

12







附件2


巫山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布局一览表


序号

设施名称

位置

设施处置规模

(吨/日)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处置方式

建设状态

1

巫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巫山县巫峡镇红庙村四组

最大日处理规模约320/日,平均日处理规模250/

210648

卫生填埋

规划扩建

2

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

400/

/

焚烧发电

规划新建

3

巫山县城南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巫山县西坪村5社泡桐岭

50/

10000

机械预处理+黑水虻养殖

规划新建

4

巫山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程

巫山县铜鼓镇鲍田村2组松树坪

/

/

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规划新建

5

巫山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巫山县铜鼓镇鲍田村2组松树坪

5/

6667

高温蒸汽灭菌

规划新建

6

巫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程

巫山县巫峡镇石里社区居委会、西坪村5

137/

84043

分选+破碎+资源利用

规划新建

7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贮点建设项目

庙宇镇、官渡镇、抱龙镇、福田镇、大昌镇、两坪乡

/

720

集中收集贮存转运

2020年新建

附件3


巫山县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近期建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投资金额

元)

完成时限

1.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1

巫山县垃圾填埋场

改建,项目生活垃圾最大日处理规模320/日,平均日处理规模250/日,扩建库容123.3万方,设计使用年限10年;主要处理巫山县城区、骡坪镇、两坪乡、建平乡、曲尺乡的生活垃圾。

9226.63

2025

2

巫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新建,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400/日。

27000

2030

2.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3

巫山县城南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新建,建设规模50/日,主要处置巫山县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黑水虻养殖处理技术。

4500

2025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4

巫山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新建,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日处理5吨医疗废物,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工艺,主要处置巫山县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感染类和损伤类医疗废物,兼顾周边区县。

1800

2025

5

巫山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程

新建

120

2025

4.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

6

巫山县建筑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工程

新建,处理规模137/日,采用“分选+破碎+资源利用”处理工艺,对巫山县城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7383

2025

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7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

新增2辆专用冷藏运输车。

30

2025

总计

500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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