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7070350GT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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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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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姜*国 |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东路***号3幢2单元911室 |
渝(2017)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14**1号 |
姜*国 |
202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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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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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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