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4020350GTYS006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柳*柏 | 巫山县官渡镇双月村六组***号附1号1-10 | 渝(2025)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1033**5号 | 柳*柏 | 2026年4月2日 |
|
2 |
柳*柏 | 巫山县官渡镇双月村六组***号附1号1-11 | 渝(2025)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1032**7号 | 柳*柏 | 2026年4月2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