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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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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1、宋发银(身份证号码:5122**********7059)不动产权证书号(渝2019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67****号)

2、张家清(身份证号码:5122**********7057)房产证书号(J314房地证(2014)字第1****号)

    3、江元林(身份证号码:5122**********7317)房产证书号(J314房地证(2011)字第6****号)

    4、万培军(身份证号码:5122**********6772)房产证书号(J314房地证(2011)字第6****号)

    5、黄伦峰(身份证号码:5122**********6230)房产证书号(J314房地证(2011)字第3****号)

                                       

                        声明人:宋发银、张家清、江元林、万培军、黄伦峰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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