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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传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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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传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绍传清(身份证号码:5122**********2654)因保管不善将J314房地证(2011)字第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绍传清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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