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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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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吴明奎(身份证号码:51222**********0656)因保管不善将J314F房地证(2011)字第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明奎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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