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刘泽元国有土地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06-24

字号:
分享:
打印:

刘泽元(身份证号码:5122**********8930)因保管不善将渝(1992)巫山县国有土地3-1-263号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国有土地证作废。     



声明人:彭知富刘泽元

2024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