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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泽元国有土地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06-24
刘泽元(身份证号码:5122**********8930)因保管不善将渝(1992)巫山县国有土地3-1-263号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国有土地证作废。
声明人:彭知富 刘泽元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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