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产权证难办理问题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我局始终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推进,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工作。目前需重点解决因历史原因导致的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前置要件缺失问题。
二、存在问题分析
经梳理,当前办证难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安置点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验收、竣工规划核实等前期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二是大多安置点存在非政策安置对象混杂居住现象,导致安置点部分住户不符合法定登记条件;三是乡镇人民政府与代建方之间因办证问题可能导致纠纷隐患。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安置点办证存在诸多困难,需要突破多个现有政策和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导致安置点暂不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
三、工作推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已制定相关政策用于安置点办证依据:
(一)完善政策支撑。2021年11月县政府印发专题会议纪要(2021-33),明确:
1.由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负责,既要尊重历史、结合现实,又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安置点相关手续。
2.由各乡镇负责,审批限额以上房屋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的用地。
3.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严格限额以上集体土地安置点房屋质量安全管理。
(二)明确办证性质、对象及范围:
1.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用途)。
2.登记对象: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地质灾害搬迁户、生态扶贫搬迁户等政策安置对象。
3.办理范围:已取得农转用批文的安置点并列入县地灾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建设的安置点,严禁将小产权房、违建房纳入登记范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按照纪要职责完善前期手续。
(二)开展试点突破,选取典型安置点先行完善手续,形成示范经验。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登记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本复函已经我局党组书记彭文东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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