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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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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义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的建议》(第3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并会同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共同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背景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对保障农民财产权益、规范宅基地管理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局始终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着力破解历史遗留难题,持续优化确权登记服务。

二、存在问题分析

经梳理,当前登记工作主要面临三大难点:

(一)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存在事实形成的一户多宅、未批先建、批少建(占)多、未按批准建设(批甲占乙)、未分户另选址建设、建新不拆旧等多种情形。

(二)资格认定标准模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动态变化,乡镇人民政府在用地及规划等行政审批环节对权利主体资格认定困难。

(三)审批监管链条脱节。基层在用地和规划建设监管中存在历史欠账,对批少建(占)多、未按批准建设(批甲占乙)、另选址新建房屋后建新拆旧落实难度较大。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策制度供给

2023年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巫山府办发〔202346号),明确建立:

1.长效工作机制:乡镇摸排,部门指导,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2.三级联审机制:实行社级初审、村级复核、乡镇审核的责任体系。

3.分类处置标准:区分不同时期建设情形,明确差异化处置路径。

(二)优化登记服务模式

1.推行服务流程再造:在23个乡镇街道设立登记服务窗口,组建7个流动服务片区工作组,推行主动上门服务。

2.实行“三集中”办理:批量受理、集中公示、送证上门,办证时效提升显著。

三、工作成效及计划

截至20254月,全县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累计完成农房确权登记3200件。下一步,我局将与各乡镇街道继续共同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响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复函已经我局党组书记彭文东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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