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祖国、柳冬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梨早村村规的建议》(第20250022号)已收悉。经与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和龙门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庄规划管理方面。
村庄规划作为当下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体系中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既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又是村域空间在一定时期内的科学发展蓝图。当前梨早村暂未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管理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为解决当前梨早村内产业发展单一,基础设施短缺,居住布局混乱等问题,按照《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建议由龙门街道办事处作为编制主体,组织编制实用、好用、管用的村庄规划。为增强村庄规划落地性,在编制过程中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夯实基础,做好前期准备与基础调研
建议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发展布局和《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明确梨早村在县域、街道发展中的功能定位,科学确定梨早村的发展方向。对村域内,土地、人口、产业、生态、文化等基础数据要素,要详细清晰的掌握,在识别现状困难(如空心化、土地闲置、基础设施滞后)的同时,要充分尊重村民意见需求,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问卷、访谈收集诉求(如建房、道路、产业需求),确保规划“接地气”。
(二)统筹规划,科学空间布局与高效资源利用
结合前期基础工作掌握的情况和《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上位规划布局,在识别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建设控制区域后,建议在村庄规划中划分如居住区、农业生产区、产业发展区、公共服务区、生态景观区等功能分区,同时结合在编的县“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专业专项规划,明确村域内新增及继续保留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布局,在此基础上,在村庄规划中优化村民住房布局,统筹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规划。
(三)保障实施,以规划为准则管理村域空间
村庄规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一经批准,属地政府应根据规划严格实施,同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行为,要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村域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设施的建设均应“依规开展”。特别是对于农村居民的农房建房管理,村域内农房建设应尽量规划布置于适宜的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和《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在改善交通条件方面,根据工作部署近期龙门街道办事处将会同县交通运输委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梨早村村级道路提升工程(包括:梨早村3社李家湾,梨早村7社冯家湾、梁子上,梨早村10社广家坪、肖家包道路,梨早村8社卫生院至大耳坪段),同时县交通运输委已将该工程纳入农村公路“以奖代补”项目库,以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另外,县农委也将会同县交通运输委在近期拟启动梨桂路实施硬化产业道路项目,以持续改善梨早村交通条件。
在农村饮用水方面,县水利局将会同鼎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逐步解决梨早村3、4、10社及6社部分用户饮用水问题,对于海拔高差较大的7社及6社部分用户,拟按照规划新建供水配套设施,确保居民饮水需求。
三、关于产业发展方面
建议在充分落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要求的同时,充分挖掘梨早村产业特色和产业优势,最大程度的做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链接,避免产业形成单一化,初级化。合理布局梨早村的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逐步实现“农产”结合,提升“农旅”融合质量。建议以村庄规划为载体合理整合村内闲置的村建设用地,充分盘活建设存量空间,因地制宜的集中配套水电气污等基础设施,高效集中利用公共基础资源,逐步引导村庄为高质量化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经营生产做好准备。同时,建议在村庄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村庄后续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发展预留弹性空间,为村庄发展增强韧性。
此复函已经彭文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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