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68663N/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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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含城镇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全县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6、承担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7、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承担全县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组织承担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行政执法等有关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宣传活动。

2、法规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组织协调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相关工作。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案件办理监督工作。

3、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一、二、三、四大队。按照分工分别承担相应区域的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含城镇违法建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职责。承担相关的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8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82万元,比2023年减少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2万元,比2023年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减少2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片执法等项目费用减少。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油耗增加,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76万元,比上年减少6.6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严寒      联系方式: 151119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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