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68663N/2021-002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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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局现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所有者职责,履行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水等所有者相关职责,履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职责。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8.牵头全县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指导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10.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1.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2. 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13.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4.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5. 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16. 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17.归口管理巫山县林业局,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要求,设立了以下内设机构:1.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信息技术科牌子)2.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3.规划科(挂地理信息管理科牌子),4.耕地保护科(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牌子),5.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科(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牌子),6.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挂测绘管理科牌子),7.规划自然资源督察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2)设立了以下事业单位,一是整合原乡镇村管所的规划相关职能和乡镇国土所的职能,按“一乡(镇)一所”设置24个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驻乡镇管理所,二是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巫山县土地征收中心、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巫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巫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保留巫山县国土事务所,为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这三个二级单位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纳入局本级的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局本级、巫山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巫山县土地征收中心以及24个乡所,巫山县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巫山县土地征收中心单独建立了一套项目经费账套,但是在编人员运行经费在局本级核算。24个乡所没有单独建立账套,其人员经费核算、决算编制和局本级在一起。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8164.70万元,支出总计98164.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64.70万元、 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429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290.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8.18万元,占41.5%;其他收入37612.63万元,占58.5%;年初结转和结余33873.9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946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69.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其中:基本支出 2744.75万元,占4%;项目支出66724.61万元,占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69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95.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229.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229.45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7.39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0.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3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0.04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2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8.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82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8万 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只有规划事务中心是独立二级预算单位,单独决算,一级预算单位未汇总该单位的数据。2020年一级预算单位才开始汇总二级单位的决算报表。

(2)卫生健康支出109.0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2万 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计算比例降低。

(3)节能环保支出773.46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46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对兴营煤矿的补助支出、二是根据工程进度使用上级拨入地灾工程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86.51万元,占6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0.48万 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是生态修复的专项资金、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以及生态康养中心经费、地理国情监测等项目资金、煤矿转型补助资金增加以及根据工程进度使用上级拨入地灾工程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

(5)住房保障支出125.4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 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7.71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0.71万 元,增长668.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工程进度使用上级拨入地灾工程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53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食堂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420.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948.41万元。本年收入1924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46.75万元,增长100%;本年支出1971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18.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由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41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9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打非治违、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1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地灾工作,以及地专家的评审、验收工作以及挂靠在我单位的生态康养中心的招商引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90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0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食堂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1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及以前都是局机关统一编制一套决算报表,而2020年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地质灾害整治中心(巫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巫山县规划事务中心以及局本级2020年成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决算,然后由一级单位汇总。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4.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2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主要用于采购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土地整治与储备、土地调查等项目通过公共交易中心招投标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6项,涉及资金25311.5万元;其中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项目作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565.49万元.具体包括大昌镇卢家湾滑坡等40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控制性勘查工作,箭穿洞危岩等5个治理工程,全县952处群测群防点开展了绩效自评,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工程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保障了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了长江航道以及过往车船的安全,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地灾治理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春1582640034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5654.90

5654.9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治理工程完工

治理工程已完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


规范


立项规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方案、县发改委审批概算,施工单位选择合理

100%

15

15

地灾治理个数

5


5

100%

15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00%


100%,参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100%

15

15

受益居民人数

500


500

100%

15

15

群众满意度

%

95%


100%

100%

15

15

社会效益

%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中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中心汪家坪滑坡、独龙一号不稳定斜坡三峡后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为2774.47万元。目前未正式出具报告,待报告出具后再由财政局统一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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