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巫山县乡镇(街道)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山规资发〔2026〕3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乡(镇)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委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6〕40号)工作部署,稳妥有序承接市政府委托的乡镇(街道)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能,强化用地保障,助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巫山县乡镇(街道)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乡镇(街道)村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权承接工作实施方案》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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