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日常巡查及废弃矿洞排查封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矿产资源安全,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废弃矿洞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产,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消除废弃矿洞安全隐患是保护国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矿产资源日常巡查和配合废弃矿洞排查封堵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
(一)联合开展矿产资源日常巡查。各乡镇规划自然资源管
理所要根据《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通知》(巫山规资发〔2025〕15号)有关要求,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违法采矿行为的巡查工作,重点要对已关闭煤矿、小煤窑及地下非煤矿山井筒封闭情况加密巡查,聚焦是否存在非法盗采、死灰复燃、安全隐患等问题。明确巡查频次和责任人,建立巡查台账,每月报送至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二)配合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各乡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要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专项行动。要重点针对省际或区县交界区域、老旧矿区、盗采易发区以及自然溶洞等重点区域,以及煤矿、锰矿、汞矿等重点矿种,全面摸清废弃矿洞的类型、矿种、地理坐标、封堵现状及风险等级。积极参与封堵方案研究,并协助做好现场排查、标识及后续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的日常沟通,对发现的盗采盗挖线索和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并协助固定证据。要加强与属地镇街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巡查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整治封堵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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