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206/2021-0010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司法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司发〔2021〕20号
[ 标  题 ]
巫山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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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巫山司发〔2021〕20号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县法律援助中心、矫正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大局,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三、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主题报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宣传园地等活动,

四、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学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指导学校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小交警”、法治文化节目演出等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向宪法宣誓、诵读宪法法律等活动。

六、定期分析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形势,掌握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定整治方案。

七、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涉校违法犯罪案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八、协助学校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九、会同学校和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巫山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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