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07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后勤服务保障、机关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计划财务科。拟订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协调落实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资金。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林业统计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修复科(巫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湿地和石漠化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国土绿化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的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指导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及林业产业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下达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新建、调整及发展规划并按程序报批。负责林地、草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以及草原资源的发展和保护。综合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落实深化 “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国家自然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项目相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林业、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