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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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届社会人士: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要求,将对社会人士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0日

二、操作流程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选择社会人士身份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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