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委员会​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日期: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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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和问责,用长牙齿的高质量教育督导推动全县教育健康协调、内涵特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和问责,以高质量督导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者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推进教育督导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改革创新,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助推教育健康协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教育督导工作的着力点、关键点,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盯紧教育优先发展责任落实,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难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教育督导的焦点,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助推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二、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意见,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督导改革意见学习贯彻。一是多平台多形式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争取政府重视、社会支持。二是全面梳理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存在的“没长牙”“咬不动”“嚼不烂”等问题,助推“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落地落实,力争“培出牙床长上牙”“找准靶向咬得动”“重视结果能嚼烂”,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提供有效有力的保障。三是研制并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巫山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

(二)加强督导机构建设。一是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架构,推动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适时调整,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督导委成员单位作用。二是推动加强教委督导科(政府教育督导室)建设,充实新生力量,设置总督学、副总督学,增强督导权威。三是完善并加强督导责任区(督导中心)和学校督导工作室建设,严格履职管理与考核,不断优化督导信息化网络平台管理与使用。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一是严把准入关,完善督学准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聘任、调整专兼职督学、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工作室主任和工作人员。二是强化学习提升,加强交流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组织专兼职督学、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工作室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实地研修,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督导相关文件及市、县教育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撰写督导文章,持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并通过组织督学论坛、召开督导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等形式有效提升督导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深入一线,依法督导、文明督导、廉洁督导,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水平。

(四)加强督导信息化建设。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服务”工作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推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线上平台建设,争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助力教育督导,真正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和资源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工作,切实减轻一线调研的负担,不断提升我县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评估监测研究。助推建构教育督导研究中心,聚焦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学科督学制度建设等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结果应用的研究制度,进一步健全督导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督导科研水平和实效。

(六)加强督导制度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让全社会了解教育发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构建督导问责机制,落实好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机制。

三、加强教育督政工作,推动政府(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一)开展重庆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贯彻落实重庆市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面自查自评和迎接市级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积极助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开展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进一步调研完善《巫山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探索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并针对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确保履职评价取得实效。

(三)开展政府教育履职的专项督导。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查自评,推动贯彻落实《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科学发展。开展乡镇(街道)教育转移支付经费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其经费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开展尊师重教专项督导,营造社会各界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开展乡村教育振兴督导,助推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四)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督导自查(监测)。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等要求,根据《巫山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监测),找准问题与差距,列出整改清单,追踪整改落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促进阶段目标达成。

四、加强学校督导工作,推动学校健康持续优质均衡发展

(一)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结合实际研制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工作方案,组织专兼职督学对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

(二)开展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工作督导。按照安排部署,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完成防控任务。督促指导教育督导中心做好防控统筹,发挥好责任督学、兼职督学、学校督导工作室人员的作用,开展好辖区学校防控工作督导,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防疫举措,守住校园净土。开展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指导各片区、各学校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三)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督导。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专项督导。进一步加强责任督学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不断规范办学(园)行为。抽派督导评估专家,按计划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专项督导,督促规范办学(园)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五)开展春秋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春、秋期开学工作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中心工作,以疫情防控、开学常规、安全稳定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期开学工作与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并追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六)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试点。配合建立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制度,开展试点。

(七)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专项督导。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较重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八)开展学校工作经常性督导。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按与学校数1:1--5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扎实开展并强化经常性督导,探索健全督导总结、经验提炼、问题发现、整改追踪等机制,严格落实《巫山县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试行)》,加大抽查密度、奖惩力度,不断增强挂牌督导的实效。

(九)开展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督导调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督导调研,牵头撰写调研报告,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参考。

五、加强评估监测工作,推动教育特色内涵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教育专项评估监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督导评估。配合重庆市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试点监测。

(二)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做好2020年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及督查;组织实施2021年重庆市对区县的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三)推动监测评价导向的教育改革。学习贯彻重庆市《加快推进教育评估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定监测体系的价值定位,全面提升评价监测功能,助推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实践第三方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完善评估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强化结果的有效应用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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