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平湖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和谐发展。
2.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本幼儿园的实际,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教学、安全保健卫生等计划。
3.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有计划地搞好幼儿园建设。
4.督促检查班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贯彻实施,组织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开展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改革,推广新的幼儿教育训练方案、教材等科研成果,提高教育质量。
6.开展多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7.负责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用品的订购、采购和计划供应工作。
8.负责幼儿的体检、卫生保健、安全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9.保障幼儿一日三餐饮食的科学营养、合理安排。
10.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采取适当的形式与家长沟通,研究幼儿教育对策,实现家园共育。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置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协助园长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重大活动;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2.保教处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深入课堂,加强对教师的教学过程管理与评价;组织承担上级下达的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开展学术交流、观摩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检查指导学校各项课题实验研究;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的学籍档案,做好日常事务工作;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的教研联系工作和校科研骨干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
3.总务处
做好财务工作,拟定财务预算及学期财务报告,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后勤服务工作,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好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管理好校产、校具和物资设备,建立物资档案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搞好校园内的绿化、卫生工作,创建清新育人环境。
4.保卫处
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内良好秩序;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负责学校内部治安管理,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负责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涉校、涉师、涉生各类治安及刑事案件。
本单位是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下设的具有独立编制和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现有在编在职职工10人,在园幼儿27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2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2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44万元,教育支出17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4万元,比2024年增加3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万元,比2024年减少1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了1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了5.59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了1.2万元、住房保障减少了1.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1.07万元,比2024年增加46.59万元。
巫山县平湖幼儿园无使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妮 联系方式: 173783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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