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567A/2024-001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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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2. 承担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务;

3. 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4. 负责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指导工作;

5. 为全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 抓好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管理;

7.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内设4个机构处室,分别是教导处、总务处、保卫处、党政办公室。

1. 教导处(加挂德育处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抓好教学工作、教务工作、招生工作、语言文字工作、教材征订工作;抓好教学常规及学校功能室建设。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班级常规管理和班风建设,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校风校纪建设,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强德育阵地建设,强化爱国主义教育,重视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召开法制教育讲座、全校性家长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总务处

坚持后勤为教学服务的原则,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加强财物管理;抓好基建工作,做好校舍、设备维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做好饮食卫生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保卫处

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内良好秩序;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负责学校内部治安管理,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负责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与管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涉校、涉师、涉生各类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党政办公室

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协助校长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重大活动;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本单位是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下设的具有独立编制和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人,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3人,退休人员6人,学生学籍人数168人。

本单位属于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72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7.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43.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2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35万元,比2023年增加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经费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2.6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维修项目。

巫山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6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023-5769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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