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09

(一)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本辖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口支援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重大决议事项的督办;管理教育系统社团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对口支援的联系、接待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负责管理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县示范性、实验性学校建设;负责中小学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革、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查;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娱艺术活动;组织、管理全县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负责组队参加县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推进语言文字改革、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工作;组织推进《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有关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奖励的审查和推荐;管理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中初等职教、成教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管理指导普通及成人中初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社区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成人、职业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职教、成教学历文凭及有关培训证书发放工作;指导中等职教师资基地和实习实验基地建设;研究、实施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改革、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承办招聘教师的培训工作;承办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核事项。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巫山县教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师职称改革办公室)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管理、指导教职工考核晋级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评选和专家推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以上教职工表彰活动;承办招聘教师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调整本系统教职工工资晋升、津补贴等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实施师范学校、教师进修校的布局调整、改革、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发放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计划财务科

管理、指导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中小学校、所属学校单位及机关国有资产、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扶贫、教育救灾和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本系统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各类学校、教育单位基建投资计划,审核各类学校、教育单位基建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对建筑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和争取学校基建专款和赠款;指导本系统学校基建危房改建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指导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负责学校后勤改革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探索和建立新型的学校后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学校后勤的社会化;协调移校搬迁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安全稳定科(群众工作科)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安全安保和稳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研究解决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诉求问题,安排部署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