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2022年三季度直达资金执行分析报告

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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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财政局2022年三季度直达资金执行分析报告

根据《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关于定期报送直达资金执行分析报告的函》(财渝监函〔2021〕36号)要求,我县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大力推动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开展,现将具体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支付

截至2022年9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153697.4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50062.45万元,地方直达资金3635万元。目前我县已分配下达预算153978.45万元,分配率100.2%;市财政已单独调度直达资金12.1亿元,县财政已完成支付99782.67万元,支付进度64.9%。

(二)常态化监管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如既往的按照市上关于直达资金使用规定,做好细化分配,利用动态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

1.预算及时下达。截至2022年9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财政直达资金153697.45万元,我县已全部分配下达,分配率100.2%,超预算分配281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1万元还没有追减完毕,目前已办理完毕。

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单独下达,准确标识,及时导入,无分配迟缓、无截留挪用现象。

2.资金直达基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经预算单位和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的最终收款人;没有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账务管理规范。县财政局各支出科室按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了相应的直达资金台账,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4.精准解决群众困难。安排12859万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6032万元用于就业补助,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安排668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各项医疗救助。

5.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县财政局在直达资金拨付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的使用方向严格审核,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

6.没有出现使用直达资金违规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的情况。

7.直达资金使用有效。截止9月30日,已使用直达资金99782.67万元,支付进度64.9%。其中:中央直达资金已使用98076.51万元,支出进度65.4%;地方直达资金已使用1706.16万元,支出进度46.9%。

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对我县的影响

1.支持基层减税降费。1-9月,我县完成留抵退税3.6亿元,其中本级1.86亿元,导致本期财政收入税减。中央直达资金下达3.36亿元用于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项目,极大的缓解我县收支压力,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退税,及时完成增量留抵退税。

2.兜住“三保”底线。在本次直达资金分配中,我县安排安排21685万元用于乡村特岗教师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

3.积极落实重要支出。安排6032万元用于就业补助,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安排298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有利于加强我县基层卫生建设;安排15430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和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有利于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安排2484万用于客运交通成品油补贴,缓解公路水运企业运营困难。

4.有序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148万元用于基本农田建设补助,安排5006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安排1793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安排2500万元用于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县本级财政收入量小,2022年减收项目增多,可统筹安排财力不足,但是自行保障的刚性支出一年年增多,导致收支矛盾在今年特别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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